8.10 防腐和防虫


8.10.1 查勘时,应检查和向住用户调查了解有关虫蛀情况,发现虫害应联系有关单位先施药灭虫。
8.10.2 设计时,应对构件的自然通风条件进行改善,屋盖、顶棚和架空地板等宜增设通风口。
8.10.3 木材防腐防虫的处理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木结构设计标准》GB50005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8.10.4 对埋入砖墙中的檩条、搁栅等构件端部与砖墙接触紧靠的木柱、门窗樘等构件和接触地坪的柱根等,应进行防腐处理。
8.10.5 外露木材均应涂刷油漆或进行防腐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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